我们在众多的影视剧中看见过,如果一个人犯了重罪,就会将他“秋后问斩”,但影视剧中展示的画面就比较模糊了,大部分的犯人会身着囚服跪在刑场,然后刽子手手起刀落,斩首就完成了。

当然这只是经过艺术加工后的斩首,实际上古代女子被砍头前,不管她之前的身份有多尊贵,到了行刑之时都会将她的上衣脱掉,连上官婉儿都被脱衣斩首,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法律规定

当官员在宣判一个人罪犯死刑时,通常都会说:“秋后问斩”,也就是说这个罪犯要等到秋天才能被斩首,而时辰都会统一在午时三刻行刑。

事实上,之所以要在秋天斩首其实很简单。都说秋风萧瑟,落叶纷飞,从树上飘落的枯叶,不就好似正在刑场上等待行刑的罪犯吗?

而选择午时三刻是因为古人认为死人阴气重,午时三刻是在正午的时候,此时的阳气最旺盛,可以以此来抵消死去之人的阴气。

最早的死刑是在春秋时期,最开始的死刑是非常简单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死刑不仅有了很完善的体系和执行效力,还设立过很多奇怪的规定。

在各朝各代的法律中就有着这样一条规定,在斩首时,不管男女都需要将上衣脱掉。

北魏时期孝文帝曾废除过这一点,但孝文帝驾崩后,这样的规定又开始实施了起来。

也是因为这一点,历史上很多女性收到自己被判处死刑的消息之后,为了不受羞辱,往往选择提前自尽。

汉朝时期的赵合德,因为怕受屈辱,在王太后的侄子王莽去抓捕她时,便自缢身亡。唐朝的太平公主争权失败后,知道自己的下场,也同样在家中自尽身亡。

方便行刑

在古代都认为刽子手因为杀掉的人太多,因此自己身上的血债很重,这样是有损阴德的,所以刽子手就有着一条杀人之前不磨刀的规矩。

通常刽子手是拿的钝刀行刑,这样的刀行刑难度本来就大,要是犯人因为身上的衣物阻挡到刽子手“一刀毙命”,那刽子手还得再次行刑。

这对于犯人来说,也是一种折磨,因此他们会在行刑前选择将衣物剥去,方便“一次性解决”。

验证身份

除此之外,脱掉上衣这个举动也是在为了避免错杀和误杀。

因为犯罪之人到刑场的时候通常已经蓬头垢面了,这时候就会有很多之前是达官显贵的人想办法找人来顶替自己,说不定还会寻找一些面貌相似的人毒哑后强行让他替罪,如此一来为了保证犯人的身份,就需要脱掉上衣来进行验证。

杀一儆百

斩首的刑场通常设立在菜市口人多的地方,行刑期间都是允许百姓观看的。

而古时候大家的思想都十分保守,露出身上肌肤实际上是一种很隐私的事情,这个时候在周围观看的老百姓看见得了死刑还必须脱掉衣服,必然心生畏惧,之后更没有胆量犯罪了。

这其实也是朝廷用来威慑警示百姓的一种方法,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来降低社会的犯罪率,提升稳定度。

对女性的羞辱

虽然这项规定对于男女都要求脱掉上衣,但很明显,脱掉上衣这种事情对于女性的羞辱更大。

我们都知道在古时候所有人都在教导女性“贞洁”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东西,历史上就出现过非常多以死“自证明清白”的例子,很多时候女性只是露出手臂都会被人指责“荡妇”,因此这种时候将女性整个上衣脱掉无疑是极大的羞辱。

而在男权社会下,人们把“贞洁”用作束缚女性的工具,所以有一些品性恶劣的人还会故意将女性衣服全部去除,这不仅是为了羞辱女性,还因为他们心生侮辱女囚犯清白之意。

男尊女卑

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往往比男性低,因此在给男女判刑时,同样的罪行之下会故意将女性重判,男性轻判,若女性是死刑,则男性便只会是流放。

不管古时候对于脱掉衣服这种规定有千百种解释,它始终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荆轲刺秦王,樊于期为何主动献出自己的头颅?他不怕死吗?

樊於期的故事比较复杂,待笔者细细说来,诸君读后,当知他为什么不惜自己的人头,也要助荆轲刺杀秦王了。

第一,樊於期本是与王翦、蒙骜齐名的秦国大将

据史家考证,樊於期就是秦国大将桓齮。那么,桓齮是什么人呢?他是秦国最高级别的将领之一,曾一度与王翦、蒙骜并驾齐驱。

公元前236年,秦国大举伐赵,秦军兵分三路,三员大将分为是桓齮、王翦、杨端和。此役桓齮表现卓越, 他与杨端和联手攻克赵国军事重镇邺城。两年后(公元前234年),桓齮更是春风得意,出任伐赵远征军总司令,此时他的名望及地位,应该是在王翦之上。桓齮攻打平阳、武城,赵国派扈辄率军前往救援。桓齮围城打援,大破赵军,取得歼敌十万的伟大胜利。如果不是后来败于李牧之手,桓齮完全有理由成为一代名将。

然而,既生瑜,何生亮。李牧的出场,不仅桓齮的胜利如黄梁一梦,更是让他身败名裂。在取得歼灭赵军十万的伟大胜利后,桓齮春风得意,一路向北挺进,进攻赤丽、宜安二城。此时赵国已在生死存亡之秋,赵王不得已之下起用被闲置许久的李牧。遇到李牧,桓齮是倒了八辈子霉。李牧临危受命,力挽狂澜,《史记》记:李牧“击秦军于宜安,大破秦军,走秦将桓齮。”

第二,桓齮为什么要逃跑,还要改名换姓?

对于秦军这次惨败,史书未提及伤亡人数。以我的推测,秦军损失不下十万人。

有两个理由:

第一,李牧战后受封赵国的武安君。在此之前,秦国名将白起曾被封为武安君,显然赵国把李牧视为与白起平起并坐的战神。当年李牧歼灭十余万匈奴大军,也没有被封为武安君,可见宜安之战的战绩,绝不逊色于他在北方围歼匈奴之役。

第二,桓齮在这次惨败后,竟然弃军而逃,不敢返回秦国。要知道胜负乃兵家常事,在此之前,秦将胡阳在阏与之战中也败给赵国的赵奢,失败后胡阳并没有逃亡,为什么桓齮要逃亡呢?这只能说明桓齮输得太惨了。在此之前,桓齮曾歼灭十万赵军,如果自己损失在十万之内,也只是输赢相当,并不需要逃跑。可见,这次桓齮损失可能要远超十万人。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军虽然有过几次军事失利,但绝没有一次输得这么惨。而且,此时六国均已衰微,没有哪个国家能与秦国相匹敌,而桓齮却遭此惨败,岂非颜面全无。

桓齮什么要逃亡,这个我们不好说。秦法虽然严厉,但说秦王会因为桓齮的失利而处死他,这个可能性不是很大,当然,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只是秦国没有这种先例。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桓齮肯定难逃惩罚,起码兵权没了。比如胡阳在阏与之战之后就消声匿迹,永远退出历史舞台了。对此,桓齮显然是不甘心的,所以他选择逃往东方,希望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过,桓齮没有想到,他的逃亡,给自己的家族带来灭门之祸。

第三,樊於期逃到燕国,为燕太子丹所收容

自宜安战败后,桓齮抛弃军队,独自逃往东方,来到燕国,并改名为“樊於期”。

他为什么选择燕国呢?

几个原因:

第一,燕国邻近赵国,樊於期从赵国向东逃亡,第一站就是燕国了;第二,燕国与赵国是敌人,在此之前,两国已经打了十几年战争,樊於期逃到燕国,不用担心赵国的报复;第三,当时燕国太子丹正在广揽豪杰志士。

樊於期逃到燕国后,就找到燕太子丹,太子丹十分高兴,盛情款待,推为上宾。然而,太子丹的老师鞠武却十分担心,他认为收留樊於期十分不妥,如果秦王得知樊於期逃到燕国,势必要责罪于燕国,那就大祸临头了。于是鞠武便向太子丹建议,不如把樊将军送到匈奴那儿去,以免秦国有攻打燕国的借口。

对于鞠武的建议,太子丹不以为然,他认为:“樊将军穷途末路,前来投奔于我,我怎么能因为秦国的压力而弃他于不顾,把他送到匈奴那儿去呢?老师您还是想想其他的办法吧。”

鞠武答说:“您这是做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往火坑里跳。为了结交一个新朋友,却置国家安全于不顾。像秦国这么一个狞猛枭鸷的国家,势必会残暴地报复燕国的。”然而,太子丹仍坚持己见,收留了樊於期。

第四,灭门之祸

樊於期逃到燕国后,自己在秦国的家人却惨遭灭门之祸。

据史记的《刺客列传》所载,樊於期逃亡后,他的父亲及族人都被秦王嬴政下令处死,同时,秦王还高额悬赏樊於期的人头,赏钱是黄金千斤以及封万户侯,可以说是当时最高赏金的一道悬赏令。

为什么秦王嬴政要杀掉樊於期全家,以及悬赏购其人头呢?

这就要说说秦国的法律制度了。

如果樊於期(或桓齮)只是战败而回,被免职是大概率的,被杀是小概率的,其家人连族诛是不会的。秦王嬴政还是比较会用人,擅杀大将的事比较少,后来伐楚大败而回的李信,也没有被杀,甚至还继续留用军中。但是,樊於期一逃亡,性质变了,不仅仅是战败的责任,而是叛国行径。对于叛国者,秦王嬴政就丝毫不手软了。

比如说,公元前239年,秦国发生成蟜叛逃赵国的事件。秦王怎么处理的呢?他马上派大军镇压叛军,不仅杀掉成蟜,“军吏皆斩死”,成蟜的部下军吏全部被斩杀。樊於期吃了大败仗后,畏罪潜逃到东方,在秦王看来,就是叛逃。秦国律法对叛变者处置极为严厉,株连甚众。三族是逃不掉的,就是对叛逃者的父族、母族、妻族都要杀掉。

秦王不仅杀掉樊於期的家人,还高额悬赏其人头,因为樊於期的地位绝非一般。我从各种史料分析,在叛逃之前,樊於期(或桓齮)的地位,是在王翦之上,因为王翦都没当过伐赵远征军的总司令。

第五,樊於期什么要把自己的脑袋借给荆轲?

燕太子丹谋划刺杀秦王,刺客找到了,就是荆轲。但是要见秦王,不是容易的事,得有见面礼,荆轲提出来,要有两个见面礼,一个是燕国地图,一个是樊於期的脑袋。

对于地图,太子丹答应了,但是对于樊於期的脑袋,他却拒绝了。但是,缺了樊於期的脑袋,荆轲的计划就实现不了。因此,荆轲决定自己去见樊於期。

荆轲私底下安排与樊於期的见面,一见面就说:“秦国对待将军,可谓是太残忍了,您的父亲、宗族都被处死。不仅如此,秦王还以黄金千斤,封户万家求购将军的首级。您打算要怎么办呢?”

这一番话,触动到樊於期内心的痛处,他仰天而叹,禁不住流泪道:“我每当想到这件事,就痛入骨髓,只是想不到报仇的办法。”

荆轲说道:“我有一个办法,既可以解除燕国的祸患,又可以为将军报仇雪恨,将军意下如何?”然后他说了自己的计划:“我想以将军的首级呈献给秦王,秦王一定会高兴接见我。到时我左手揪住他的袖子,右手持匕首猛刺其胸,除掉这个暴君,到时将军大仇可报,而燕国也可以一雪前耻了。”

樊於期听明白了,荆轲要借他的脑袋一用!

当初樊於期逃亡时,恐怕没有料到家人的遭遇那么悲惨。对于什么叫叛变,不同人恐怕有不同看法。樊於期可能认为自己战败出逃,只是无颜见人罢了;而秦王却认为他是叛变,族诛其家。惨遭灭族后,樊於期与秦王之仇不共戴天,可是自己怎么报仇呢?如果能报仇,就算搭上自己的命,他也愿意。如今荆轲要借自己的脑袋刺秦王,倘若能用自己的脑袋换取秦王的脑袋,那也算值了。于是他平静地对荆轲说:“我日日夜夜咬牙切齿、愤恨得连心都碎了。今天有幸得先生赐教,后事就拜托您了。”说罢樊於期挥剑自刎。

知道樊於期故事的前前后后,对于他主动送上人头,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中国古代斩首女犯人前,为何要脱掉上衣?

中国历史上对于刑罚犯罪一直都是以严治理,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并且也是为了防止犯罪之风盛行,在治世上更是需要从刑罚上面从严处置,这样才能够警醒众人不要走上犯罪之路。不过对于男女犯人,有些人会认为是否存在刑法程度的不同?其实并不是这样,古代对于女性的刑罚有时候甚至比起男人更为凶残,斩首酷刑之前还要脱下上衣,这件事甚至不论出身只要犯罪的女性就必须执行,而其中的原因,则更加让人感到其侮辱的意味相当严重。

这样做主要是有几个目的,首先是为了验证犯人的正身,因为会有人存在暗中劫狱或者找替死鬼来送死斩首的情况,所以脱去上衣露出判刑时候留下的印记,能够最好的保证所斩的人就是罪犯本人,并且这样的做法也能够最大程度上的方便刽子手下刀。

另外对于古代女子来说,清誉的重要性是最为被看重的,女子的一生直到嫁作人妇之后也要保证自己的忠贞和清白,否则就是有辱门楣的事情,这当中脱去死囚衣服,是对女性最大的羞辱,也是行刑前对女犯女最后精神上的惩罚,这一罪俗的丑陋性可见一斑,也是传统文化中一种陋习所在。

另外这也是体现了当时的社会上女子地位低下,男子犯罪脱去上衣仅仅是验明正身,而对于女子来说,这种极具侮辱性的行为却一直延续了很长的时间,充分的说明了女子在封建社会中的卑微身份。女性不仅在生活中要负担家中的一切事务,同时还要操劳于家庭的名声以及自己的贞洁清白。

其实在那时女性身上的负担就已经相当严重,没有正确的性别观念的社会是最让人憎恶和恐惧的,但这样的"文化"最终却在封建社会流传了几千年之久,虽然其初衷是为了惩戒犯人,但是在行为上却是相当的偏激而且有辱人格,时至今日我们也无法想象当年的行刑场地会是怎样一番人间地狱的景象,又会有多少个悲惨的故事在其中上演。

对于传统历史,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总要去认识曾经存在于历史当中的种种匪夷所思,对于刑罚方面,古人讲求人治,对于犯案之人应当予以处罚,但是对于女性的这种行为,极尽侮辱之能,反而有些不当,因而在文明社会之后,便被废除禁止。

古代女犯人在被斩首前,为何都有被强行褪去上衣?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当时法律强行要求那些执行犯人的上衣都要褪去。这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指男女,所以就证明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执行。所以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因为男犯人在被斩首之前也需要被褪去上衣。只不过当时古代女子非常看重名誉,所以很多女犯人当时都认为非常的羞辱。

其实古代法律让脱衣接受刑法是有两点目的。第1点目的则是为了方便执行这些刑法,第2个目的就是为了进行验身。所以在受刑的时候,无论是男犯人还是女犯人,都要在斩首的时候脱掉上半身衣服。在这条法律刚开始制定的时候,制定者并没有说这条法律是专门针对女性的。只不过在当时那个封建社会有一些封建的礼数,一直影响着这些古代女性。这些女犯人对于贞洁是非常看重的,所以每当受刑的时候,这些女犯人都会感到非常的羞辱。

在孝文帝改革的时候,其实这项刑法被取消过一段时间。当时所有的犯人都可以穿着衣服进行斩首。但是在孝文帝去世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们再次把这个刑法给恢复了。但是这个刑法并不再像以前那么严格,到后来人们又对这个刑罚进行了改善。就是在斩首之前,只要官府人员同意,就可以穿着衣服进行惩罚。这对于当时那些女犯人来说明显是一个好消息,最起码这些女犯人在临死之前保留了最后一份尊严。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时古代有一位公主被判了腰斩。虽然他是公主,但是也依然在实行腰斩的时候脱光了上衣。由此就可以看出当时古代规定是非常严格的,无论是什么身份,只要被判处罪行都要按照规矩办事。